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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我哭着从梦中惊醒,月光静静的撒在窗前,水一样的温柔,看得我悸动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擦去眼角的泪水,我翻了个身,被冷汗湿透的衣服粘在身上,特别的不舒服。
梦里,那个答应我永远不放弃我的主人,因为厌倦而离开了。我恸哭,心也绞痛起来,把自己从梦中唤醒。从枕下拿出手机,翻出昨晚临睡前主人发来的短信,看着那宠爱依然的文字,幸好是梦,我暗想,胸口似乎还在隐隐的痛。主人啊,你一直是我心底隐隐的痛。
翻来覆去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睡意,我慢慢的坐起来,轻轻的燃起一只檀香,mp3反复播放着心经,我抱着膝盖靠在床头,借着月光看着袅袅的轻烟。空气都是沉闷的。连那烟也是重重的,极稳的一直升上去,最后才不情愿的跳动几下,散开了。
“妾心誓如古井水”我喃喃的念着,等待着心情平静下来。厚重的味道渐渐地包围了我。檀香加心经让我暂时忘记了俗事,慢慢的沉淀了烦恼,“常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我不经意的叹了一句,朦朦胧胧的睡去。
“早!”我微笑着和同事打招呼,擦肩而过之后,偷偷的打了个呵欠。虽然晚上没有睡好,但是一早还是要打起万分精神来上班,这可能是工薪族最痛苦的事情了。
是的,我是这个城市上百万上班族中的一员,每天可怜兮兮的在这个城市奔走,没有户口也没有住房。靠着高不成低不就的硕士文凭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混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职位。每天匆匆忙忙的也不过是城市中流动的汹涌人潮溅起的星星点点的泡沫。看着手里一张凉凉的居住证,我怎么也没感觉到任何的认同感,总觉得是看在自己还有些用处的份上,施舍一个暂住的资格而已。而我,只是至终都只是这个都市的外乡人。
“主人,狗狗昨晚梦到你了,你有没有梦到狗狗啊?”趁着泡咖啡的空,我偷偷的发信息给他。我不喜欢和女同事一起聊天,她们聊的服饰、流行、甚至八卦都不是我感兴趣的东西。切,我可是做广告的耶,我的客户是什么,我就能让它流行什么!嘿嘿,虽然,我现在还做不到,但是,我相信这一天不会远的。
静静的喝完一杯千篇一律的雀巢速溶咖啡,把手机揣回口袋,慢慢的走回办公室。看来,他又在忙,我默默的想。其实,我压根就没指望他会回信,我心里默默的说。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可是,事实上心底还是有着一丝丝的期待,希望奇迹出现。
细想想,他就是我的奇迹。骨子里,我绝对是一个被动,我一直在等待生命的安排,安排我遇到了他。当年,我好歹也是论坛的一颗小明星耶,虽然后来事实证明我只是一颗流星,可是当我闪过夜空的时候,也吸引了一些人哦。不少人找我聊天,有严厉的,有温柔的,可是,只有他带着让我心醉的霸道温情,让我为之折服。他工作忙,我读书闲,于是等待就成了我最常做的事情,一直到现在。
自从看完《小王子》,我就坚信我是那只等爱的狐狸,于是生命中的等待也更加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了。那个只大我一岁的主人其实也还是个孩子,我任性,他比我还任性;我伶牙俐齿,他比我还口齿清晰;我锋芒毕露,他比我还咄咄逼人…完全不像工作过四年的人。我倒觉得很多时候,是我在宠着他…
“雅然,楼下会议室开会。”江绍森在门口伸进头来,打断我的天马行空。
“哦。”我应了一声,拿起记事簿。
“狗东西,今天有没有不乖?”收到他的回信的时候,我正在开会。公司刚刚接手一个大case,从各个部门调配了许多精英。至于我为什么会参加,嘿嘿,例外例外,因为我的boss准备亲自上阵,带两个小兵就够了,而我恰好就是那个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的小兵之一。
不过,我知道,至少,在二十多个人一起开会的时候,响起一声“给小猪发短信是不用花钱的!”这种短信铃声是很不幸的。除了江绍森和头儿,所有的人都是一愣,然后是哄堂大笑。我偷偷的飘了头儿一眼,他的脸都快绿了,还好,没黑,我一边红着脸心底自我安慰,一边掏手机准备调成振动。
要说人背,喝凉水都塞牙,平时觉得很可爱的维尼小熊居然勾住了毛衣,用力拉扯的过程中,我一下子把身边的那个家伙的水杯碰倒了。饶是他反应很快,距离毕竟很短,他只来得及抢救出记得满满的笔记本,任命的让水落在身上。我愣愣的盯着他的裤子,喃喃的嘟哝了一句:“幸好水已经不烫了。”
他呵呵一笑,“是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顿时脸上火辣辣的。忙拿了桌上的随手抽要给他擦,他忙用胳膊架住:“谢谢,我自己来就好了。”
哦,对啊,我怎么可以帮他擦那里,反应迟钝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或者咬舌比较快点儿吧?
他发觉了我的窘境了,把笔记本转移到干燥的地方,从我手里接过纸巾,一边擦拭一边温和的说:“没事,这种一次性杯子就是不稳…”
我尴尬的笑笑。
随后的会议以及往后的回忆里,印象最深的莫过他的侧影以及暖暖的笑。
他叫吴煜,是技术部最出色的软件工程师。男,26岁,6年工作经验,未婚,但已订婚,三年前自动放弃升职机会,是因为不喜欢当主管。
当然啦,一年来,我第一次感激办公室里的八卦mm们。
“雅然!雅然!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