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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妓吃板子
你问鲁迅说的朱熹让无告的官妓吃板子是咋回事?我想,你准是看了这句话,就想着是一个靓妞,脱了裤子,光屁股趴着,劈劈拍拍捱板子。你是一想到妞儿的小白屁股就来瘾,是不是?
让朱熹整治的那个妓女,叫严蕊,可真是个象鲜花刚刚吐出嫩蕊的俊女子。 她是浙江天台的营妓,营妓是因为家里犯了罪,被罚当妓女的。这种妓女不能从良,在官办的窑子里接客,地方官有什么宴会,还得去表演节目,当女招待。犯了一点错,就弄到公堂上受官刑处分,比一般妓女还苦得多。这个严蕊,书上说是“色”和“艺”都拔尖的“行首”,挂头牌的。被太守唐与正看中了,同床做爱过不止一次。当时的规矩,地方长官是不能嫖妓女的。可太守要嫖严蕊,她那敢说个不字?还得上杆子让太守操得开心。正赶上朱熹跟唐与正斗气,亲自到天台来整唐与正的黑材料,也象现在似的,先搞生活作风问题。这就拿严蕊开涮了。抓起来,过堂,让她交代跟唐与正睡过几回觉。过堂上过什么刑,说不准。反正她招的口供,在朱熹的书里有记载。招了,就是不小的罪。朱熹就判她当堂“受杖”。
“受杖”并不都是打屁股,最先记载严蕊故事的《夷坚志》里写清楚是“杖”严蕊的“背”。你别觉得打背皮没打屁股来劲,当时,判普通的“杖刑”是打屁股,要判更重的“徒刑”,才折成“脊杖”。背上打二十下顶坐三年牢,最低的徒刑是一年,折成“脊杖”,是在背上打十三下。那时候的杖,规定是三尺五寸长,大头宽二寸,厚九分。小头直径是九分,重量是一斤半。打二十下后背就顶坐三年牢,那准是很难抗的。你想,人背上的皮肉哪有屁股上厚?打起来痛得更煞实不说,还挨着五脏六腑,容易打成内伤。严蕊是妓女,犯的又是淫罪,当时女的只要够一条,按法律规定就得“去衣受刑”。她两条都沾着,受刑的时候上身当然得扒光,就算朱熹是讲道学的,让她留个抹胸遮遮丑,那时候的抹胸就是窄窄的一条布,遮得了奶头,奶根子还是得露着的。要是捱打时疼得挣啊扭啊的,裤腰往下落落,半拉肚皮也得露出来,能瞅见这个小妞的肚脐眼。那光景也够一说了,对不对?
在堂上打犯人的后脊梁是怎么个打法?那不象打屁股是趴地上, 你说是跪着也不对。宋朝时候判了刑的犯人,都得戴枷,那时的枷是长枷,两片合在一起是一尺五宽。有一片的一头支出一尺多长三寸来宽的“枷梢”,总共要有六尺长。象严蕊判徒刑的,得戴二十斤重的枷。当时要作践犯人,还常常把犯人的头发拴在枷梢上。你就先想想严蕊上了枷是什么模样,那小样够可怜吧?要捱打,先把上身衣裳扒光了,屁股坐地上,掌刑把她的枷梢往上这么一搬,她头就得往下拱,雪白粉嫩的后背就这么弓着,老老实实让打。这有多苦!打背最轻的是打十三下,你可别寻思这少,元朝打犯人的杖,比宋朝的还细了点,《元曲》有一出叫《窦娥冤》,知道吧,小窦娥在堂上受杖,唱词是“一杖下,一层皮,一道血。”还有一出《苏九淫奔》,跟野汉私奔的苏九在堂上受杖,唱词是“嫩皮肤都做了棒头疮”。严蕊这样的小妞,水豆腐似的皮肉,捱一下就得破皮出血,不用十三下,准把背上打个烂糟糟的。要是判的是三年徒刑,要捱二十下,背上就没有好肉啦。能不能挺倒打满数还不死过去,难说。
本来打了就顶坐牢,打完了就该放她。当然放也是再回窑子去卖大炕。 可严蕊够苦的,因为朱熹目的是要告倒唐与正,把这事向皇帝上了奏本,要等结果,严蕊是主要案犯,就还得在大牢里押着。判了刑的在押犯,就得黑天白日戴着那路枷。你说这小妞背上都不知打成啥样了,戴着这么长的枷,是趴不能趴,躺不能躺,只能扛枷坐着,坐牢坐牢嘛!这实在比捱一顿打还苦。
唐与正呢?他是官,皇帝不罢他的官,朱熹的权力只能让他停职反省。 他在朝中也是有人的,皇帝见了朱熹的奏本,跟宰相一说,宰相说这不过是他俩斗气,皇帝笑笑就搁下了。这一搁不要紧,严蕊就还得在牢里扛枷受罪。坐了一个多月的牢,还没结果,朱熹还想拿她出菜,想再从她身上搞出唐与正更多的问题来。可朱熹不能老在台州不回去,又说台州衙门里对严蕊行刑时打得不够狠,担心让台州衙门再审她审不出什么,就把严蕊押解到绍兴的理刑司再受审。理刑司是专门审案的衙门,而且主管的官是朱熹的门生,所以朱熹又有理又放心。
这下严蕊就更苦了!受过重刑还不到俩月,先来个苏三那样的“女起解”, 到了绍兴,马上又过堂。理刑司大堂上刑法当然更厉害,主审官又要巴结老师,审严蕊是一点不留情。捱拶子那是不用说,还给她上了夹棍。连掌刑的都可怜这娇滴滴的小妞,说她是个女的,脚这么小,经不得夹的。主审官却生了气,说她长得好看是天生的骚货,把脚缠得这么小,更是有意要勾引男的,更加可恶,所以非夹不可。你想,把这小妞的小鞋、小袜子都脱了,裹脚带也抽光了,赤着一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丫子,套起这么粗的硬木夹棍夹她嫩藕一样的小腿,你心疼不?捱夹时她能是啥动静,啥模样?她这样死去活来的受刑,哪能不招?可再招也招不出多大的事,最大的也就是唐与正私下应许给她“脱籍”,也就是放她从良。她替有的小姐妹向唐与正求情,没到堂上捱打。受别人送的东西,帮人开脱官差。朱熹把这些事又“上纲上线”再上奏本,还是没告倒唐与正。可皇帝给朱熹一个面子,把唐与正调到别处,不过并没降职,还做太守。
严蕊又受了这么多苦刑,又坐了近半个月的牢。唐与正结果是啥事没有, 到她结案,她还是有罪。按法律规定,同样的罪判过一次刑不能重判,可当官的不是朱熹的学生吗?唐与正实际是没告倒,就拿这个可怜的小妓女替老师出出气也好。硬给她再安上“蛊惑上官,干予政事”的罪,判她再次受杖。这次是打背还是打屁股,就不清楚了。因为当时判徒刑,“受杖”是打背。判“杖刑”和“笞刑”,“受杖”是打屁股。书上只记这次严蕊又“受杖”,所以两种可能都有。按情理说,她在天台已经背上打过一顿,打过以后一直坐牢,还远道起解,伤不会全好。官要有点人性,或者怕打死在堂上,就不能再打她背,不能打背就得叫她屁股受罪。那时“杖刑”最重的条文上叫“杖百”,实际执行是用说过的那种板子打二十板,最轻是“杖六十”,实际打十三板。打严蕊这号犯人,自然又是要脱了裤子光着屁股打。捱屁股板子该趴地上了吧,不!她不是早就给钉了枷了吗?戴了枷咋能趴下呢?要打过屁股才顶服了刑,所以不能先开了枷再打屁股。书上把这叫做“和枷受杖”。人得跪着,脱开裤子落到腿弯那儿,又是一搬枷梢,让她撅起光屁股来捱板子。你别以为那时的板子小,那时板子头是窄,可它厚不是?你不信可以试试,是又窄又厚的家什打得疼,还是又宽又薄的打得疼。她要捱这么一顿,就是只打十三板,小白屁股又得血花花的。可要是官不管三七二十一,说她可恶,楞要再打她的背,她也得受。反正宋朝人书上只说她“两月之间,一再受杖,委顿几死。”遭老罪了,还差点送了命。她虽然是个下贱的妓女,当时人也觉得这小妞太可怜了。
这事一传开,好多人替她打抱不平。后来传的故事, 成了严蕊根本没跟唐与正睡过觉,朱熹硬逼她承认,她受尽拷打,始终不招,两次受杖,都是根本冤枉的。把她说成是“侠女”了。这也不实在。只反映一种群众的心理。现在还是一样,你看咱们这儿斗破鞋,把那些个挺俊的小娘们,一个个糟害得那样,光膀子游斗不说,当着那么多人扒了裤子打光腚,还有全身扒光了吊起来打的。其实她们也不都是自己想当破鞋,象那个出了名的“小白鞋”刘玉兰,明摆着是因为出身不好,让干部逼着干的。可因为跑破鞋了,怎么整都应该了。谁要说她们太可怜,人就要说你有立场问题,或是给狐狸精迷信住了。只有不是破鞋,被硬打成破鞋的,才算冤枉,才可以公开打抱不平。我这话也就在这儿说说,你要给我传出去,准得给我安个“放毒”的罪名,那你也划不来,没人给你讲古了。
你小子今晚做梦,准得梦见严蕊了。要想还听苏九淫奔这出戏里还有啥, 等明天晚上再细讲罢。
19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