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人往 (纯les,无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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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光sunb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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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不给百度,给我的林觉。
你若安好,我便晴天。你不安好,我替你安好。
(一)
阿狸戴着硕大的小b耳机,一个人走在这座异国他乡的城市。耳边传来陈奕迅的《人来人往》。街边的Costa依然是人满为患。那个习惯的位置上已经有了其他人。
林觉在五年前,喜欢坐在Costa的靠窗的位置,喝着Latte写下数不清的Essay,做了数不清的PPT。那时候的林觉,可能从未想过,将来,会遇上阿狸,会和阿狸有段美丽的相逢。
时光就像一组照片,同一座城市,同一个位置,同样的两个人,不同的,只是那时光了。
两年前......
(二)
两年前......
“My name is Ali,my chinese name is...”阿狸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就被这个冷冷的美女打断。
“OK,以后就叫你阿狸了吧,多可爱。”林觉笑了笑说。
林觉,我的雅思阅读老师。为了去小不列颠的梦想,我天天与雅思这个东西纠缠不清。无数次烤鸭失败,我终于很小心来,交了巨款的学费,上了个1V1的VIP,而这个VIP的老师,就是林觉。
林觉,小不列颠艺术类研究生毕业。在阿狸眼里,林觉绝对是个大美女,170+的身高,长发飘飘,性格忽冷忽热。喜欢穿着干练的黑风衣。阿狸的第一个感觉是,这老师,很冷。
林觉和阿狸就开始每天16个小时的相处,吃饭,上课。林觉和阿狸在一起就这两件事。阿狸和林觉都住在一起,那个北京郊区的封闭式小区。这样来说,林觉和阿狸这俩人,算是形影不离了。
工作外的林觉,爱好就是做饭。每天换着花样的给自己做好吃的。这让天天吃外面的阿狸馋虫都被勾起来了。每天眼睁睁的,眼巴巴的看着林觉,吃着美味佳肴,自己品尝着暗淡无味的外卖。
阿狸很喜欢林觉,只是阿狸不知道自己对于林觉是怎样的感情,只是知道,林觉有个很爱她的男朋友,经历了异国恋的考验。只是林觉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觉得自己年龄还小,不想太早的踏入婚姻的殿堂。
林觉和阿狸就这样,像两条相交的平行线一般,没有任何交集,除了上课必要的对话,再无多。
直到有一天......
(三)
“阿狸,你给我过来。你给我解释解释。你这单词听写怎么回事?”林觉一脸怒气。听写了100个单词,这个该死的阿狸居然错了43个。是时候该给这个不上心的小孩点颜色瞧瞧。不然就这样,怎么去小不列颠,就算雅思让她运气好考过了,去那里读书这小孩也会很辛苦。
“老师,我没背。”阿狸看着林觉一脸怒气,有点害怕,说话声音也小了下去。
“不背是吗?好,错一个300遍。今天晚上回去你给我抄,抄不完你就别睡了!”
阿狸傻了,42个啊,一个300遍,那不是1W多个单词啊,今晚是别想睡了。这林觉,平时看起来虽然不亲切,但还是挺友善的,怎么发飙起来这么吓人啊,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女人心,海底捞啊。
晚上回到家,阿狸就乖乖的拿出一叠A4纸开始抄。林觉泡了杯咖啡,坐在阿狸旁边,喝着咖啡,看着亦舒的小说。换了睡袍,坐在台灯下的林觉更美了,只是这样的小资情怀,都跟在旁边埋头苦抄单词的阿狸格格不入。
凌晨五点,北京的天已经蒙蒙亮了。阿狸终于抄完了。林觉一直在阿狸身边,看着小说,陪着阿狸。
那些单词,林觉看了一眼,拍拍阿狸的肩膀,轻声说:“别睡了,8点就上课了,走,我们出去吃个早饭。你等我换个衣服。”
林觉的车就停在地下的停车库,那是阿狸第一次看到林觉开车。平时的林觉上下班都不用出这个小区。一辆大红色的奥迪TT,很配林觉。上了车,林觉就开车直奔了人大附近的一家早餐店。饿了一晚上的阿狸,终于吃到了香喷喷的包子和热乎乎的豆浆,别提多幸福了。只是,左手已然累的抬不起来了。
“累吗?”林觉看着阿狸抬着左手纠结的表情,很随口的一问。
“累。”阿狸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对面坐着的美女她也没兴趣了,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阿狸,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很辛苦?”林觉突然这样问到。
“是啊,我觉得我怎么学,都是一样的,单词记不住,分数上不去,出国出国,又不是我要出国,是我家老爹逼着我选了这条路了,我又不喜欢小不列颠,本科毕业后在北京找个工作多好,我又不是找不到。当初逼着我不让学编导,不让我学中文,这就是活生生的扼杀一个孩子的梦想。”
“阿狸,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是身不由己的。你知道我当初学的是啥吗?”林觉看着阿狸,认真的问到。
阿狸摇了摇头。
林觉拉着阿狸,开着车去了Tsinghua.这是林觉的母校。林觉边走边跟阿狸讲起了那个故事。林觉是个艺术生,一个学美术的艺术生。从初中后就开始在美院附中待着了。大学后,有天萌生了去小不列颠的读书的想法。一个艺术生,一路学英语的坎坷历程并不比阿狸好过多少。回国后,又阴差阳错的当了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