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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再见
我站在镜子前面,无意间打量起镜子里这个已经快要奔三的女子。略显清瘦的脸庞,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小嘴。及肩的中长发,随意的披在背后,没有染也没有烫过。配上浅灰色的职业套装,干练、张扬、淡漠,又不失时尚。俨然一副办公室女郎的典型装扮。
一直不喜欢化妆,但今天要去见一个重要的客户,公司有规定要化淡妆。于是我开始拿起粉底、睫毛膏、唇彩,按部就班的往脸上涂抹,就像在画一幅素描,自然而熟练。我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装扮自己,就像我曾经习惯素面朝天一样。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我,年轻、稚嫩,即使不施粉黛也一样张扬自信,仗着年轻敢和顶头上司炒得热火朝天。不服不忿的样子活脱脱森林里一头桀骜不驯的小狮子。可是现在眼角的鱼尾纹和眼袋或许还可以用粉底盖住,但是心底的沧桑呢?又用什么去掩盖?好像有一套说辞,对,成熟女人的魅力。
收拾妥当,拿着事先准备好的资料,前往客户公司。这次要做的是一家大公司的重组并购项目。所里指派我作为主办律师,除了要出具法律意见,还要参与整个谈判过程和并购方案的设计。三年前我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现在已经成了这种大的经济类非诉案件的顶梁柱了,真是时光飞逝。
来到客户公司的办公大楼,坐落在市中心的5A级写字楼。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西装笔挺,光鲜照人的白领骨干精英,俗称“白骨精”。一个个脸上堆满了笑容,却又行色匆匆,谁也不知道谁心里在想什么,谁也不在乎。业绩、表现、工作,这些才是最重要的。而我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是一个穿着衣服的工作机器。在这八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里,没有情感,不会冲动。
走进会议室,评估公司的人和一些前期接洽过的项目工作人员也先后走了进来,大家都等着公司的高层过来听汇报,商讨下一步的方案。谁让人家是高层呢?自古以来就是这样,让大家等上半个小时都是少的,这就叫正室范儿。我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在心里默默地回想了一下这个案子的整体情况和一些重要的细节。
门开了,陆续走进来几个人,应该就是所谓的高层吧。前期只跟法律部的人接触过,并没有见过公司的高管。突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幻觉,一定是幻觉。我下意识的晃了晃头,想把这荒谬的念头甩掉。定睛一看却发现真的是他。而他也同时看见了我,很显然,他的诧异程度并不亚于我。只不过我们一如当年一样的理智,只是几秒钟的目光交汇,之后大家马上又回到自己的角色里。经法律部的人介绍,他是这个公司的CFO,也是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三年前,我还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女孩,不知道是好奇还是骨子里本来就有的念头作祟,误打误撞的闯进了一个SP的网站。那个时候的我刚刚扔了铁饭碗不知深浅的来到这片商海里瞎扑腾。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孤独而没有依靠。和大多数的被动美眉一样,那个时候的梦想就是能够找一个真正关心自己、爱护自己,愿意管教自己的哥哥。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真的很傻,会把爱和这种莫名其妙的网络游戏联系起来。可就是在那个很傻的时候我遇见了他。他那时对我很好,教我很多东西。他的成熟、干练、睿智、勤奋很快就使我落入了俗套。对,我爱上了他。可是我知道一切都不可能,因为他就像是一棵参天大树高不可攀,而我不过是树下一片飘落的黄叶。于他我只是众多落叶中的一片,没有什么特别。于是,我只是等待,等待他说离开的那一天。
终于,那一天来了,他说他有女朋友了。虽然在这个圈子,很多人都认为sp伴侣和恋人并驾齐驱并不矛盾。但是从他渐渐的疏远和少言寡语,我知道一切都已经不可能。我只能选择理智,选择离开,选择忘记。。。。。。
要忘记一个人真的是很难,回忆就像长了腿一样自己往脑袋里钻,每天我一睁开眼睛就会想起他,有时候会莫名其妙的哭,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经常只有哭累了才能睡着。我告诉自己说,我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我给我自己两个月的时间来忘掉他。为了忘掉他,我每天努力的学习、拼命的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没有社交、没有休闲、没有娱乐,那两年我的业务突飞猛进,老板夸我是优秀员工。其实我应该感激他,如果没有他,我也不会有今天。我一直以为我已经成功地忘记了他,将他从我的心里彻底的拔出。可是当再次看见他,当眼神交汇的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失败了。
但这突如其来的意外相见并没有影响我的工作表现,相反我的汇报异常成功。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很有建设性。公司的高层和其他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都频频点头,当然也包括他。这好像还是他教我的,工作的时候不要带一丝个人情感,要十足的理性,因为掺杂个人情感就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而任何一个小小的弱点都会被对手利用,足以导致失败。可是我知道我并没有做到,我心里暗中较着劲要做足一百分,我要让他知道这两年没有他我一样过得很好。
散会了,我假装不认识,自顾自的收拾东西往外走。他从背后叫住了我,我礼貌的回头,习惯的挂上了商务场合常用的装饰性笑容,“是你啊,真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