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ublished on
- Published on
- Published on
没有任何充满恶毒的诅咒,也没有任何令人羞耻的目光。所有的这些,都只不过是你的错觉。但施加于身体的刑罚不同,这可是能造成肉体上的损伤与疼痛的。
……至少到十九岁生日那天以前,我都是这么认为的。
我叫……这不重要。
真的,这不重要。
行吧,我叫班缇娜,是个游侠。
额,虽然没几个人会自称游侠,但我相信,这比自称“盗贼”的人还是要多不少的。
我在哈多陪大陆(这个现实原型可了不得)出生,今年二十(无论是二十这个数字还是二乘十都写作“二十”,这很合理)。
我在路点估村从我有记忆起一直长到了十五岁,我没有父母,在小时候一直在村里各户人家间辗转,村长人很好,村民们也都和蔼可亲。只是当我问他们关于我父母的事情时,他们总是能完美的搪塞过去——我察觉到这一点时才七岁,所以他们搪塞的也不是那么完美了啦。
不过我不在意,至少没什么兴趣去探究,有人可能会说我冷血,但村民们对我的好我是看在眼里的。这可不是小说,就算他们真是分尸了我父母的变态杀人狂之类的话,那也与我毫无瓜葛。毕竟假如没被抓住或者因为自己的良心去自首之类的,那就不算是犯罪。
有可能会有人说我的善恶观是扭曲的,那我就扭曲一回吧。至少我不是什么小说中的主角,因为虚无缥缈的“血缘关系”之类的东西就随便给别人扣“取死之道”之类的帽子,对不起,我做不到。而且可能有人说我没有良心什么的,虽然我是没什么良心,不过我相信人的良心,正如康德所说(不要在意异世界哪来的康德):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上帝,这个上帝就是人心中的道德准则。我认为,假如一个人真的犯了罪什么的,而他没有被自己的良心所谴责,那么要么是他没有认识到自己做的事所导致的后果,要么就是制度有问题。
在我十六岁生日(应该是我的生日,至少村长是这么告诉我的),我想出村看看外面的世界,我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只是好奇并且不想再麻烦村民们了而已。
那么,接下来就是我十六岁到十九岁的冒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