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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从没想过,自己会被李元芳逼到这地步。两人一坐一立,相隔只有一张书案。摆着笔砚,卷宗,和一杯茶。这情形一如这四五年里的每一天。只是今天,他们隔着的,是衙门的公案。桌上摆着的,是李元芳通敌的卷宗。狄仁杰不信这卷宗上的任何一个字,他的兵符却实实在在没了影子。那是能调动大军的唯一凭证。契丹犯边,王孝杰叛逃,突厥部落蠢蠢欲动,身边还放着个假侄女。除了他自己,他就只敢信任李元芳。可如今,兵符不见了,李元芳干脆利索地认了罪,眼都不带眨一眨的。狄仁杰气得几乎要抽他。内忧外患,他就敢这么轻易认了个随时能致他于死地的罪名!听审的军官,皇帝的监军,记录的小吏,随便哪个人鼓动唇舌,去军中去皇帝跟前张扬一番,他就是想反口也来不及。狄仁杰望着堂下站得笔直的人冷笑:“李元芳,本阁驾前,岂容你虚言相欺!你说你交通突厥,为了什么?你未曾离我左右,印信如何带出大营去?又送给了何人?”李元芳心中苦笑,大人这是真动了气。可是……他抬眼看了看狄仁杰身边记录的书吏。老老实实运笔如飞,头都不抬。谁知他手中毛锥三寸,杀人无形。李元芳又估量了一下距离。那人离狄仁杰实在太近,他不敢想若有个“万一”。于是就只能咬着牙胡说八道:“卑职练了只猎鹰,挂在鹰身上带出去的。”
在凉州的时候,他倒是真养过些日子的鹰。高天下放鹰、猎狐、捕兔,有所斩获,便与三五兄弟一道,就地烤来吃了。关外的烈酒与烤肉正是绝配。余下的心肝肚肺,便犒劳了鹰犬。只是想一想,也有四五年不曾这样快意过。他这里愣着出神,狄仁杰心里却一沉。他本来一直不愿意疑心李元芳,可李元芳这样子,的的确确是不对。兵符不在手边,按道理,他自己已经是戴罪之身。好在不知道为什么,拿走兵符的人并没有动黜置使大印,兵马大元帅印信也还在。正因为这样,他才能坐在这里,而不是和李元芳一样沦为阶下囚。他本来还在想,为什么盗走兵符的人会不拿印信。现在却忽然明白了,因为那个人就是李元芳。不是为人顶罪,就是他自己。印信,算是李元芳留给他的大人的最后一条退路。狄仁杰的心里忽然一疼。他不知道为什么李元芳会做出这样的事来,明明几天之前,他还在为了保自己要的人证险些送了命。既然做出这样的事,又为什么不做到底?他几乎冲口而出,元芳,你说实话,大人能帮你担着。但他不能。这不是幽州,王孝杰扔了个烂摊子给他。不足一万的老弱病残,个个心怀怨愤。服不服他这个大帅还是两说。李元芳也不是虎敬晖。虎敬晖的身份几乎没人知道,李元芳却当众直承盗了兵符。如果处置失误,真的引起战事,这里的全部兵士,边关的无数百姓,就将为了他的一点私心陪葬。李元芳,在他身边站了四年的卫队长,他只能先把他当做敌人来对待。不管他是否有苦衷,是否有冤枉。狄仁杰听见自己心底长长的叹息,语气却异常的平稳。“叫人。杖他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