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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宇纪。
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姑娘。躲在大人身后面,白色的衬衣,带着蕾丝边的娃娃领里,细细的脖子,整个身躯都显得弱弱小小的。那娃娃领很大,却皱皱巴巴的,显然是面前的这个女孩有吃领子的习惯,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种习惯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在大人的示意下,她喊出一声细细的小宇哥哥,甜甜的声音带着些些犹豫,眼睛里的小心翼翼像是生怕触怒了我,现在想起她那时候的样子,还是会由心底发出爱怜的感觉。
我已经记不起她的名字,大致是林妞儿之类很朴实的吧,她听说我要写她的故事的时候,执意让我写成Linda,那便Linda吧,我不介意。
Linda是我远房亲戚家的孩子,在我家暂住一周。她很聪明,七八岁的年纪能把论语倒背如流,算盘打得劈啪作响,什么狮子滚绣球,九九归一表,总是不在话下。如果说有什么不足的话,就是她真的很腼腆吧,除了第一天在父母授意下的小宇哥哥,竟未曾再主动与我说过一句话。不过那时的我也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年纪,也是不愿意带着一个小姑娘家家玩的。约是某个踢完球后的下午,母亲告诉我Linda已经离开了,转入了B城有名的实验小学,家长心中的有名在孩子心中的意味是不一样的,我想到的是那个学校传闻中严苛的校规和令人心悸的教鞭。
我从没想过我会再遇到Linda,也没想过是那样的场景下。毕业季的我们总是疯狂的,答辩顺利得很,除了BLUE的酒和灯光,还有什么能抒发大家的心情呢。其实这是我第一次来酒吧,有点讨厌吵杂的气氛,但是又不想影响大家的情绪。一个人坐在边上喝着一杯果汁,点饮品时还被同行的Mike笑称为young lady。一个人的酒吧是无聊的,智能手机显然是各种聚会必备。一个人低头看着电子书,倒也是自得其乐。“帅哥,要不要一起请我喝杯GIN?”抬起头,一张陌生的脸,带着笑容却显得落寞,过于浓艳的装让我难以想象她的面容,吊带的红裙在灯光下泛着妖艳的光,甚至于以后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内,我都会梦见这条裙子,却再也未曾梦见过裙子的主人。“我们不认识吧?我在等我的朋友。”尽量平静的语气,不愿搭理陌生的女人,妖艳的女子,确乎不是我愿结识的类型。“咯咯咯,我叫琳达,现在我们认识了,下次你要请我喝哦!”那女子似乎听出来我驱逐的语气,转身离开。奇怪的女人。这是我的所有想法。朋友看到这边的情况,过来询问,听我解释后说,“奇怪的喝烈酒的女孩儿。”
安心纪。
我叫林妞儿。出生在一个很冷的冬季,射手座。
人说射手座都是花心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十七岁的年纪,我已经接触过大大小小七八个主动,我说接触,是实践。也就是说我的屁股已经被七个陌生的男的看过了。他们或许是学生,或许已经工作,如果有什么共同点,大概就是曾经在一段时间内,他们都或多或少的给予了我一点温暖。但是他们都只是和我实践过一次而已。第一次见面,就实践,然后,再不相逢。虽然,每个人我都曾以为他会成为我长期的“哥哥”。
其实生命中的第一个哥哥是叫小宇吧,那年夏天我在他家住了一个星期,记得他递给我的巧克力。不过,他好像很冷冰冰的样子,看见我的时候眉头总是皱皱的。我很想告诉他,他的白衬衫很好看。
那年我被送往了全省有名的小学。我记得第一年数学竞赛我拿了一百分。被老师誉为天才。可是同学们都不喜欢我。她们不带我玩,同桌的男生总是会把我逼到墙角,问我要钱,同班的女孩看着,笑着,看我被揪起头发的样子,我讨厌那种感觉,可是爸爸妈妈没有给我零花钱。于是在一个清冷的早上,我把头发剪掉了。妈妈看后没说什么。把我剪下来的头发收拾好,不知卖给了哪家,晚上给我买了一个炸鸡翅。
没有长头发的日子并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那男生依旧如此,直到我的身上开始出现他的鞋印。妈妈问我为什么弄脏了新换上的裤子,委屈顿时涌上心头,连哭带说地控诉了男生的暴行。妈妈只是说,你若不惹别人,别人不会欺负你的。二年级,我用一把铅笔刀划向了同桌男生的手,红色的血液白色的骨头。原来他的血也是红色呢。我看见他吓得哇哇大哭,心底没有报复的快感,却是对这个男孩的怜悯。老师的介入,叫家长,写检查,赔钱,之后那男生便转学了,从此从我的世界消失,印象中只记得那抹深白色,骨头的颜色。
十二岁,我以全市第十七名的成绩进入了A中,顺理成章地开始上网,网吧,sp,第一次实践是初三,手落在皮肤上激起的疼痛让我以为自己又找到了存在的意义。
我一直坚信,有生之年,我会再遇到他,小宇哥哥。
终于,我十七岁。在BLUE。
光宇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