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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生活都离不开网络,我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发现了自己特殊的爱好,我对网络更是痴狂入迷。连续几天,我都没日没夜地泡在社区里,那几个群也渐渐熟络了起来,我喜欢这里。在这个世界,只有三种人--小主、小被和小双。这里的人很多都成双成对,有着各自的幸福。在这个世界里,我有了自己清晰的目标--找寻自己的主宰,将这只最叛逆的灵魂彻底地交给她,让自己从属于另一个人,那我,便可以解脱了。
清晰的目标,满腔的热情,还有无限的动力,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不如意的现状让我浑浑噩噩了整整一年,而今,只有她,我的主,可以让我摆脱这种状态,让我获得新生,于是,找寻主,我把它当成一件首要重要且紧要的任务来完成。泡论坛、泡群、顶贴,广加好友,我急红了双眼,每个群里都能看到我活跃的身影,我乐此不疲。努力没有白费,很快,我就广结人缘,人气火旺,然而,她呢?我的主她在哪里?为何迟迟还不出现?朋友说,好的小主本就稀缺,何况女主,泡群的小主大都低调,现身的也早已名主有被,你又不肯做小……我丢了颗炸弹过去产,MMD,你才做小呢,快说怎么办。我恨恨地回敬。"要想引起小主的注意,还是多写点好文吧,说不准中了哪个小主的胃口,便收你入门了。"我恍然大悟,是啊,在僧多粥少的这个年代,没有点付出和影响力,哪会有小主看到你呢。谁叫咱处于劣势地位啊,写!
一天……
两天……
五天……
又是一个周末,稿纸用了一摞,文档新建了八个……却不见半篇文章问世。我本不是文人更无甚雅兴,又何苦如此为难自己……"没吃过猪肉,还米见过猪跑吗?"朋友讥笑道,"闭门造车本不易,多看看别人的文章吧。"
又是一语惊醒了梦中人,作业可以抄袭,考试都可以作弊,作文为何非得亲自写呢?再者说了,写文本就为了娱乐大众表达思想引人共赏,能达到此目的便是,何苦穷究其出处呢。上贴吧,逛文坛,美文章千千万,好词句万万千,载回来改一改,再叫朋友来踩一踩,定能引来粉丝无数,引得小主门儿开。
很快就载到一篇文章,文笔甚好,文意也颇对我心,简直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做啊。但是直接改个作者署名似有不妥,作业都不能全搬照抄,何况作文呢。试着改了几句,又觉与原文太难对号。灵机一动,打开WORD,编辑--查找-- "我",替换为--"阿宝",哈哈,一篇原创美文就此诞生。我叫郝宝,但我讨厌这个名字,郝姓本无罪,名宝也很好,可是这俩字的组合却让我深恶痛绝,于是我叫自己阿宝,又让阿宝做了文章的主角。
如法炮制,很快我就成了社区的明星小作家,每发一篇文,就到群里招呼大家来顶。各个版块满当当都是我的新文,凭着大量的回贴,超高的人气,如潮的好评,我坚信,我将来的小主很快就会出现了。因为不管多低调的主,只要她逛社区,看不到我的文章是不可能的,如此高产的明星极品小被没有小主来收也是不可能的。
果然,小嗽叭适时的又闪了,直觉让我提高了警惕,是个红色长发的头像。
"你叫什么名字",辟头就问。
"郝宝",我出奇的老实。
"你可真高产呐。"
我愣了一下,发了个害羞的表情。
"近期的新文都是你写的?"
废话,都是我用自己ID亲自发的当然我写的了。"当然"俩字还米打完,我就一掌拍在了退格键上。难道说她看到原文了?最近老有些讨厌多事的人指责我抄袭,不愿交流就表看,多什么事儿啊,还好我朋友多,好事之徒发的贴都被极时的处理掉了,可眼前这个好事之徒,我却不想简单处理,嘿嘿,换名话说,是我自己想被"处理"一下了。
"呃,不是我写的……是我改写了,又发出去的……"
"你多大了?"对方不紧不慢
"高二,刚上"我小心的回答着。
过了好久,对方的头像才重新闪起,"我在佳木斯"
额滴神啊,额滴主出现了?如此幸运?还在本地?
"我也是~",我迫不急待地迎了上去。
命运就是如此奇妙,果然,她是个女主,大我十岁,隐退多年,现无小被。关键的是,她看过我的全部文章,更关键的是,她还约我明天下午见面。
后来我们还聊了很多,但我已经被兴历冲昏了头脑,并不记得太清,只依稀感觉,她的态度有点奇怪,但我还是特别开心,因为她答应了做我的主,呵呵,也许,应该按照她的说法,是叫做"实践伙伴中的主动角色"。可是,既然她没有别的实践搭档,那我也是唯一的一个,也就相当于她的被了罢。虽然她的几句话让我我些许心痛,她说她对我没有兴趣,对征服我也没有兴趣,呵呵,我也没有太往心里去,没兴趣何必来找我做搭档呢?兴趣慢慢会有的。她还说,我做她的实践搭档必须要遵守一个原则,那就是在实践开始后必须彻底完全的服从和听话。我说没问题。
所以,当她说要求在见面之前删掉所有抄袭的贴子并向版主道歉时,我答应了,她还要求我不许删掉举报者的回贴,我也答应了。很久没有这么乖这么听话了,但是为了她,我愿意。
其实那些人也是多事,看着那些贴,好评如潮,各个都位居版顶。我把自己喜欢的文拿来给大家共赏而已,何必非要挂个抄袭的罪名给我呢?再者说了,抄袭是全部照搬照抄,我可是把所有的主语都换过了的啊。既然换了主语,不标原作者也理所应当啊。也许小主都爱认死理强较真吧?有的多事之人甚至说我"偷文",孔乙己窃书都不算偷,我引用了几篇文章就算偷了?荒诞!
但为了我的主,做出让步是必须的,于是,我把绝大部分雷同的文章删了去,大断借鉴引用的保留了下来,"引用部分小于等于30%的属于借鉴,不算抄袭,说我抄袭的这些人,请收回你们的话。"我没有向版主们道歉。爱借鉴是本姑娘的行文作风,喜欢分享是本人博爱善良。我没有必要道歉。
第二天下午,我见到了我的小主。她问我是怎么处理那些文章的,我没有说实话,我已经作出让步了,作出我最大限度的让步了。你确定吗?她问。我依然坚持说已经完全按照她说的做了。她没有再说话,只是收起那些工具,转身离去,留下错愕的我,仅留给我一个背影,
我隐隐有些明白,可还是心存侥幸。在我多次短信轰炸后,她回过来:我们就当没有认识过吧,说完,她的头像就暗了下去。许久许久,再也没有亮起来过,我发过去的消息,也像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经历过后,我想通了。小被找小主难,小主找小被总是容易得很吧。于是从此我以小主身份混迹江湖,虽然很多人知道我是小被。但你得相信,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不会介意。
一觉醒来,打开电脑,登上QQ。无数小嗽叭在闪。同时还有无数留言。
"你好,认识一下好吗。"
"请问你是女主吗?"
"我是黑龙江小被,欲找女主实践,可以的话请联系~"
我埋头一一回复消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自有小被们来稀罕我。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之中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