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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爱写小说的,所以,可能写纪实也会让人觉得像小说,但我保证一定百分之百真实,连人名我都没改!
一楼,就不给度娘了,送给我很在乎很在乎的人。
愿他记得我说过的,你走我愿你安好,你留我陪你到老。
当一切的结束,当我的付出和真心在他眼里一文不值,我能做的,只是守住我仅剩的早已不堪至极的骄傲。
我是个见不得光的人,不配有爱,也不配被爱,只配活在黑暗之中。
我是林初,我的余生,自己走!
我叫林初,初恋的初!
许是从降生开始,又许是从一声啼哭开始,一个名为林初的姑娘,注定了所有的不幸!
出生起,便因先天性心脏病被家人弃如敝履,这份唾弃,那份不屑,被深深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降生六年,六年的记忆里几乎没有父母亲的痕迹。父亲?母亲?那是怎样的存在?
我的爸爸妈妈,又是什么模样?
我,想不起来了,似乎,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
有他们的开始,是在那年妹妹降生的时候,那是家里第一个健康的孩子。
至今都还记得,那双朝我挥舞着的小手,那双闪着欢喜的眼睛,以及……我伸手想要握住她手时的呵斥。
我只能悄悄躲在门后,静静地看着粉色的婴儿床里躺着的婴儿。
“回你房间去,你除了会捣乱还会什么!”一声带着嫌弃的责备传来,手被抓住拽回了房间。
他将我推进去,我跌坐在地上,身后传来一阵疼痛,来不及阻止,只是在他关上房门前落下了泪,乞求地喊着“爸爸……”他没有让我说完,门就关上也被锁上“我没有捣乱……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会乖……会乖的”
他不知道,我其实,真的很害怕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甚至于一个人的时候,我会躲在角落里哭。
慢慢的,就这样过了四年,一个才十一岁仅仅小学五年级姑娘,在这十一年里已经遍体鳞伤。
或许家里有两个女孩儿,她们一个健康一个不健康这就是最好的对比。
一个活的像个公主,骄傲而肆意;一个活的像个乞丐,卑微而可怜。
偶然里,名叫林初的那列火车因一位乘客改变了方向。
他是我的师父,姓简,名庸止!
他如姓般简单,又如名般不甘平庸,他是我眼中的神,是年仅十一岁的我所立志以他为榜样的人。
似乎那时的他,才高一吧?
他是理科生,理科好得出奇,偏偏,他的文综成绩又十分的好,他没有多好看,只是干净、清秀,人群里看一眼便觉得夺目。
他这样耀眼的皎月,如何不是一粒尘埃心上占据全部的神?
分不清是崇拜还是喜欢?总之,无数次告诉他“师父,初儿好像喜欢你!”只是很单纯的知道,他,是我世界里的光,那十一年来最喜欢的人。
或许因为太在乎,抓得太紧,他,只陪了我短短三年。
也还记得那三年里,我所有的哀求,和他所有的无情,我知道,他有女朋友,他过得很好,我的爱于我而言是种伟大,于他而言是种负担。
想明白的时候才知道他为什么离开,为什么突然变得冷漠。
其实有一种爱叫放手祝福,无需他陪伴在身边,看到他安好,看到他幸福,也会是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平淡无奇的过了半年多,原以为我的未来会这样因他的离开痛苦不堪。
如飘在海面上的空水瓶,无依无靠,却因风雨遍体鳞伤。
只是,这样的认知,终究因另一个他而改变。
我不知道他是我的另一束光,还是会将我带入深渊的魔鬼……我不知道,也不想去刨根问底,我只是急切地想要留住他。
像飞蛾扑火不顾生死,只论那颗小小的心满满的喜爱。
相遇是在一场满是陌生人的聚会上,在此之前没有人见过彼此。
那场聚会只是因为sp圈子里的好奇,在此之前,本来确定不来聚会的两个陌生人,在听到我发的语音之后急冲冲的说着要来参加,一群陌生人坐在ktv唱歌喝酒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恰好那天姨妈不知道为什么想起被她遗忘许久的姑娘,突然造访倒也让我措手不及。
疼得死去活来之际想起有个聚会,拖着虚弱不堪的身子强笑着参加。
我素来热情,也不拘束,大大方方跟着一个叫米米的女人点歌、合唱。
女人坐一边,男人坐另一边,两边沙发相对,最大的已经三十二岁,最小的也不过是我十四岁,年龄参差不齐倒也难得和谐。
聚会总有人姗姗来迟,而那个来迟的人或许因生的好看被格外优待。
看到他的时候大家笑着闹着让他自罚三杯,他却也听话,闷头饮下三杯酒。
自古美女爱帅哥,我自认长得不差,便也瞧上了他。抱着玩闹的心态,拿起手机在讨论组里发了一句“刚来那个帅哥是群里的哪个?我看上了,想撩。”
本也打扮的成熟了些,化了妆的脸在灯光下白皙精致,若不说年纪,群里那些话倒是与示人的年纪没有什么出入。
米米恰好看了手机,朝我眨了眨眼,冲坐在对面的他喊着“那边的小帅哥,林初说想撩你啊!”
听着他的话瞬间红了脸,只恨没有捂住米米恼人的嘴,只得拿个抱枕抱在怀里挡住脸。
咬着嘴,又是期待,又是羞涩。
他却看着我笑了笑,放下酒杯道“小丫头,叫叔叔!”他的声音没有沧桑、没有沙哑,却是格外拨弄人心。
我倒也乖巧,笑着唤一声“叔叔”
“嗯,乖”他身边的那些人笑意吟吟地瞧着,满脸的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