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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这是我家祖上留下的半支金钗,你能帮我收着吗?”
“晴,它应该属于你的妻子。”
“好好爱你的妻子。”
晴一口喝干杯中的龙舌兰,点上一支烟,闭上眼睛,任思绪奔涌驰骋。
从通天峡回来,晴就进了这间酒吧,他还不想回家,他需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
是的,他爱七七,爱的是那么的热烈。
但是,他不能伤害晶,注册的日子已经选好了,还有一个月,晶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他应该爱他的妻子,他不可以在这个时候再爱上别人,不可以……
思绪飘忽,回到那个初夏。
那时候的晴,刚到这个城市,在一家报社做着见习记者,与一个大男孩同租着套房。
一天下班后,晴一开门就听到卫生间里的水哗哗地响,推开一看,一个束着发的女孩正在大力揉搓着他那快看不出颜色的床单。
“你是谁,干嘛把我的床单泡在水里?”
“这是你的?那我表弟的床单呢?”女孩儿从泡沫里抬起头,表情有些傻傻的。
晴瞪着女孩,抓了抓后脑勺:“你说小海呀,他住到另一间去了,我搬来以后,他这间就让给我了。”
这个女孩就这样闯进了晴的生活,后来,他知道了,那女孩叫晶,在一家外企做文员。
那以后,晶买了一套厨具过去,放在他们的厨房里,隔三岔五的,就会提着肥的素的红的白的绿的各式菜色来帮他们改善生活。
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就像一粒种子落到土里就要生根发芽一样。
慢慢的,晶开始像自家人一样直直地冲进晴的房间里搜罗各个角落里一切脏的布制品,也会哗哗地卸下他的被套和床单。
而晴,也不会再问她“你是谁,干嘛把我的床单泡在水里?”
而是一边和小海打游戏一边歪着头开玩笑说:“他像什么?”
“老妈。”小海答的干脆。
“我觉得更像是老婆。”晴坏笑。
再后来,小海找了个女友,两个人搬到一起过起了甜甜蜜蜜的小日子,他的衣食住行自然由女友接手,无须晶再操心,她就专心负责起晴的衣食。
晶是个体贴的女孩,做饭前,她会问晴,排骨是清蒸还是红烧?老母鸡炖汤好不好?凉拌莴笋丝里放不放辣椒?
每每报上登了晴写的文章,晶都会仔细的剪下来。
晴总是摇头说:“那些都是垃圾,不看也罢。”
而晶,则珍而重之贴好,捧着自言自语道:“谁说是垃圾?我就喜欢看!”
相处两年,晶没跟他闹过一次脾气,她温柔的像一潭水,跟她在一起,晴感觉很平静,也很安逸,就像船儿泊回了港湾。
他们的交往就是这么自然,平淡而波澜不惊,两年下来,双方家里自然提到结婚,他以为,他的生活就会这样云淡风轻的发展下去了。
而现在,晴碰上了七七,他的心里风起云涌翻江倒海,他知道,那就是激情,他轰轰烈烈的爱上了七七。
晴狠狠的掐灭了烟蒂,抬手招呼侍者结帐离开了这间酒吧。
应该回家了,晶已经三天没过去了,今天应该会去的,他会好好的把对七七的思念,连同那半支金钗一起好好珍藏的。
到家了,晴习惯性的先看信箱,因为经常会有杂志的来信。
果然,信箱里静静躺着一个信封,他随手拿了,上楼,开门。
屋里是黑的,也没有饭菜的香味,看来,今天晶没来过。
晴点上灯,坐进沙发里拆开信来看,跃然纸上的,是晶那娟秀的字。
晴: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了。我终于决定不辞而别,是因为我害怕面对你。三个月了,每当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很矛盾,理智告诉我,你就是我的归宿,我没有理由放弃你;但感情告诉我,我爱的是另一个人,只有在他身边,我才能体会到真正的爱情。
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的笑容那样清新干净,我告诉自己,这些日子我一直要等待的,就是一个像你一样的男子,因为,你笑起来的样子,跟他好像……
晴,也许这世上,两个注定要在一起的人是无法逃脱的。我后来曾那么刻意的去逃避他,强迫自己忘记他。结果,却离他越来越近。
三个月前,那个周五的晚上,当我一出公司大门,看到马路对面的他,长久以来,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他了,我以为我不再爱了,但是,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生出从未有过的委屈与孤独,就像一个迷途多时的孩子,终于见到亲人一样。
这些年,我们在一起时几乎无话不谈。但是,只有这一个密秘,我始终放在心底,我本打算,把他好好收藏,跟你平静的结婚生子,但是,他又那么突然的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猝不及防的打碎了我这几年的平静。晴,请你听我把我们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你,我想,看完之后你会理解我的。
几年前,我到现在的这家公司应聘文员,面试就在他的办公室里。他其貌不扬,但看着顺眼,穿白衬衫,藏青西服。举止洒脱干练,眼神坚毅得不见一丝闪烁。讲话的速度不快,吐字清晰,声调温和。对我的回答,他不时报以微笑,笑容也是那样清新干净……
我们就这样相恋了,他总能带给我惊喜,跟他在一起出去,总会有我意想不到的浪漫;而在我疲惫的时候他又会将我抱在怀里,帮我泡一盏幽香的花茶,放一段宁静致远的音乐。
我们的爱是那么热烈,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但是后来,他被派到国外的总公司工作,谁都不会放弃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